B体育官网 > 新闻中心 > 领导活动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manbet有限公司

  manbet同意公司核销控股子公司阜新金山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长期挂账的其他应收款2300万元及其坏账准备。

  本次核销控股子公司其他应收款及坏账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本次核销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核销其他应收款项及坏账准备。

  (十四)同意《关于审议〈公司关于对中国华电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关于对中国华电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中国华电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都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严格监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未发现华电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华电财务公司之间的关联存贷款业务风险可控,本风险评估报告客观公正,我们同意本议案。

  (十五)同意《关于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拟续聘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审计,聘期一年。

  经核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线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manbet,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同意《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2023年度公司技改工程项目总投资44,013万元,其中白音华金山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音华公司)1、2号机组能效提升改造总投资16,083万元;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岭公司)、白音华公司、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东热电公司)SCR烟气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工程总投资4,700万元;铁岭公司、白音华公司深度优化用水及水污染防治工程总投资6,334万元;白音华公司粉煤灰综合利用处置二期工程项目4,182万元。

  (二十)同意《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毕诗方、李瑞光、李西金、刘维成、王锡南、宋伟回避表决。

  公司增加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交易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日常关联交易的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认为审计意见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存在的持续经营风险,针对此情况,公司积极开展提质增效,采取有效措施改善持续经营能力,确保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是加强电量争取和落实,聚焦煤电企业度电边际贡献,优化经营策略和开机方式,提升发电业务盈利能力。全力做好辽宁省内电力直接交易、电网代购交易及现货市场交易工作,推动营销过程精益化管理,深挖机组深度调峰能力,提升辅助服务市场收益。二是提高供热精益化管理,优化“三耗一率”(水耗、电耗、热耗及一次管网补水率),强化经济运行,持续提升供热经济性,积极拓展供热市场,实现供热量与质双提升,提高供热效益贡献。三是积极争取政策支持,疏导电热矛盾。继续落实煤电企业电价上调政策,持续跟踪高耗能企业名单,力争电价稳中有升。积极推动煤热价格联动机制,通过落实电价上浮和推动热价上涨消化煤价上涨对效益的冲击。

  一是聚焦持续保供、经济保供,全力落实发改委303号燃煤限价政策,全力推进中长期合同全覆盖,切实将煤炭价格降下来、降到位。二是科学研判煤炭市场形势,把握好政策交替、季节转换等窗口期,动态优化进煤时机、进煤结构和煤炭库存。三是狠抓优质长协煤兑现,主动与长期合作的大型煤企对接落实有效优质煤源,抢抓机遇采购具有价格优势的进口煤,构建规范、稳定的市场煤补充供应渠道,多措并举全力争取保煤量、控煤价。

  一是加强设备管理,狠抓跑冒滴漏,提升查漏止损的技术和能力,夯实降耗增效基础。二是加强燃料厂内精益化管理,严把检质检斤入口关。科学制定掺烧方案,实现燃煤成本有效压降。三是推行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加强对标管理,充分修旧利废,实现降本增效。

  公司利用良好的银企关系,把握基准利率下浮的有利时机,加强与各金融机构的衔接合作,多渠道争取资金支持,助力公司持续经营。同时强化资金精益化管理,优化融资结构;充分利用能源保供、绿色发展等融资政策,有序置换高息贷款,在压降融资成本的同时严防资金断链风险。

  我们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对有关内容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经营层进行了沟通,我们认可审计报告的内容,同意公司董事会对该等事项的专项说明。希望董事会和经营层积极地采取切实措施,努力改善经营环境,不断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15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4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控股子公司其他应收款及坏账准备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2008年1月公司控股子公司阜新金山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新热电公司)与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驿达经贸有限公司(后改名为阜新蒙古贞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古贞经贸)签订《阜新金山电厂燃煤供应合同》,阜新热电公司认为多支付蒙古贞经贸货款,并与对方沟通索要多支付的货款。2009年公司将该款项作为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计提了50%的坏账准备;2012年报告期,公司增提了50%的坏账准备;截至2012年末,该笔其他应收款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2022年8月3日,根据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辽民申2953号再审裁定,驳回阜新热电公司的再审申请,维持二审关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阜新热电公司的上诉请求。公司拟核销该笔其他应收款及其坏账准备,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其他应收款项核销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2]46283号),对该笔核销做了专项审计。

  本次核销其他应收款2300万元,拟核销的其他应收款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了坏账准备2300万元,本次核销不影响公司当期损益。本次核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政策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事项。公司对核销款项建立备查账目,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依据实际情况核销其他应收款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核销应收账款。

  本次核销控股子公司其他应收款及坏账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本次核销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核销其他应收款项及坏账准备。

  本次核销控股子公司其他应收款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核销其他应收款项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核销其他应收款项。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核销控股子公司其他应收款及坏账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manbet,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同意核销控股子公司其他应收款及坏账准备。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16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 天职国际在2022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业务素质良好、恪尽职守、遵守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出具的内控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建设、执行及内控管理情况。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年报和内控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71人,注册会计师94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13人。

  天职国际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6.7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1.1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9.41亿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22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82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家。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天职国际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8次,涉及人员20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申旭,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张小玲,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傅成钢,199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1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53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23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不考虑审计范围变化,建议2023年度支付审计服务费 123万元,内控服务费30万元。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从事本公司审计工作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具有良好的会计、审计职业素质和水平,能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其从业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天职国际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以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此议案获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17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2023年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按照当前国家发改委指导价向关联方榆林华电煤炭运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榆林华电)和华电环球(北京)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环球)采购长协煤不低于30万吨;

  2023年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电科院)、华电郑州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郑州院)、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南自)、南京国电南自维美德自动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维美德)、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咨询分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技经中心)、华电青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青岛环保)manbet、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科工)及华电中光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中光)等关联方开展2023年技术改造、技术监督服务及试验项目等重大技术改造工程14,343万元。

  ● 本次关联交易的影响:本次预计新增的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1. 经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事前认可,同意将《关于增加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2023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就上述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毕诗方、李瑞光、李西金、刘维成、王锡南、宋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表决。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议案。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我们同意将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与条件,不会造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议案中提及的各项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诚实的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此项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作为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本次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4.独立董事意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仔细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听取公司董事会情况介绍以及向公司有关人员进行询问的基础上,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日常关联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增加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交易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日常关联交易的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 榆林华电。榆林华电成立于2015年,法定代表人张振全,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是煤炭的运输、储存、购销;节能燃烧技术研发应用;物流配送信息平台开发;货物装卸服务;资产受托管理;煤炭设备销售;房屋出租;物业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煤炭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榆林华电总资产663,32.12万元,净资产4976.24万元;2021年净利润2781.18万元。

  2. 华电环球。华电环球成立于2010年,法定代表人王运泽,注册资本3130万美元,经营范围是煤炭运销。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电环球总资产259,286.39万元,净资产51,887.98万元;2021年净利润29,936.38万元。

  3. 华电电科院。华电电科院成立于2002年,法定代表人李立新,注册资本58,56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发电企业的技术服务,发电工程调试,电力系统及相关工程的研发、评价、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固体废物治理(除危险品),电力信息系统集成、运行、维护,软件开发,质量检验检测与电力计量技术服务,电力设备及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质检技术服务,标准化研究及咨询服务,工程设计、承包及设备成套,工程及设备监理,培训服务,会务服务,《发电技术》期刊的发行,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电电科院总资产120,198.69万元,净资产78,148.02万元;2021年净利润5,853.40万元。

  4. 华电郑州院。华电郑州院成立于2003年,法定代表人沈建永,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智能港口装卸设备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销售代理;专用设备修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智能水务系统开发;安全系统监控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运行效能评估服务;节能管理服务;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水资源管理;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噪声与振动控制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工业设计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生物质能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检验检测服务;出版物印刷;电子出版物出版;网络出版物出版;测绘服务;安全生产检验检测;安全评价业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电郑州院总资产142,538.01万元,净资产39,681.78万元;2021年净利润135.99万元。

  5. 国电南自。国电南自成立于1999年,法定代表人经海林,注册资本70,583.2084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电动汽车充换电系统设备、设施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配用电自动化设备及系统、继电保护系统、控制系统、电力自动化系统、监测系统、管理信息系统、调度自动化系统、轨道交通自动化系统、船舶自动化系统及其他工业自动化系统、节能减排系统、储能系统、新能源及新技术的利用与开发系统、大坝及岩土工程系统、水电水资源自动化和信息化系统、视频监控及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计算机信息集成系统开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高低压电器及传动设备、智能测试设备、智能仪器仪表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和服务;楼宇自动化系统、通信系统、乘客信息系统、隧道及城市管廊监控系统、轨道交通信号系统、交通指挥调度系统、轨道交通工程、市政管廊工程、电力(新能源发电)建设工程、环境保护及水处理工程、工矿企业建设工程开发、设计、生产、销售、技术支持、咨询服务、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本企业自产产品和技术的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科研用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自有设备租赁;自有房屋租赁;职业技能培训;能源工程总承包、设备集成。截至2021年12月31日,国电南自总资产930,296.11万元,净资产355,369.96万元;2021年净利润43,762.85万元。

  6. 南自维美德。南自维美德成立于2011年,法定代表人经海林,注册资本16,016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自动化系统(发电厂自动化系统、电气产品及信息系统、矿用电气、矿用通信、矿用控制系统等工业自动化系统)、计算机软件的研发、生产、销售、设计、安装、技术服务及技术咨询;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自动化产品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相关技术进出口业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南自维美德总资产89,011.14万元,净资产44,161.10万元;2021年净利润6,408.78万元。

  7. 集团技经中心。集团技经中心成立于2020年,负责人黄源红,经营范围为经济贸易咨询;技术咨询。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2422.09万元。

  8. 华电青岛环保。华电青岛环保成立于2013年,法定代表人白永锋,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脱硝催化剂的设计、生产、开发、销售、再生与废弃处理及相关技术服务;脱硫、脱硝、除尘、水处理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与安装;环保设施的开发、建设及运营;环保工程承包,环保设施检修、维护及其配套工程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技术转让;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电青岛环保总资产26,198.58万元,净资产15,382.99万元;2021年净利润2,180.93万元。

  9. 华电科工。华电科工成立于1992年,法定代表人彭刚平,注册资金84,315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设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工程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对外承包工程。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528亿元,净资产140亿元;2022年净利润14.26亿元。

  10. 华电中光。华电中光成立于1986年,法定代表人郑立明,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施工总承包;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投资管理;委托加工机械设备、电器设备、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电器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租赁。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电中光总资产19,807.61万元,净资产15,480.13万元;2021年净利润527.52万元。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均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上述公司均是依法设立、存续和正常经营的企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双方正常经营所需,上述关联方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往进行过相关交易,并且执行良好。

  为保障公司发电供热用煤需求,依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做好煤炭中长期合同全覆盖指示精神,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按照当前国家发改委指导价向关联方采购长协煤不低于30万吨。

  榆林华电煤炭价格执行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303号)文件定价机制,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与榆林华电采购煤炭关联交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与华电环球采购煤炭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303号)文件定价机制、辽宁省发改委《关于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辽发改价格字〔2022〕27号)确定价格区间,按需供煤。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在2023年技术改造、技术监督服务及试验项目中拟与华电电科院、华电郑州院、国电南自、南京维美德、集团技经中心、华电青岛环保、华电科工及华电中光开展合作的具体金额待各方签定承包合同确定。交易定价参照国家及行业有关设计、造价标准,同类项目造价及市场交易价格确定。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燃料主要是保证发电、供暖安全稳定用煤,补充长协煤源不足的结构性缺口,为公司保障发电供热安全,履行社会责任提供有力支持。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劳务且项目建成后,能够有效提高公司机组运行可靠性和安全性,促进公司整体生产能力提升和可持续发展。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3.2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

  公司2020年到2022年连续3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3]12705号)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六款规定,公司股票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4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同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以下简称第14号编报规则)的规定,公司在报送2022年年度报告的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下列文件并披露:

  (一)董事会针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所做的符合第14号编报规则要求的专项说明,审议此专项说明的董事会决议以及决议所依据的材料;

  (四)负责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出具的符合第14号编报规则要求的专项说明。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4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3年4月21日停牌1天,2023年4月24日起实施风险警示,实施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提示实施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一是加强电量争取和落实,聚焦煤电企业度电边际贡献,优化经营策略和开机方式,提升发电业务盈利能力。全力做好辽宁省内电力直接交易、电网代购交易及现货市场交易工作,推动营销过程精益化管理,深挖机组深度调峰能力,提升辅助服务市场收益。二是提高供热精益化管理,优化“三耗一率”(水耗、电耗、热耗及一次管网补水率),强化经济运行,持续提升供热经济性,积极拓展供热市场,实现供热量与质双提升,提高供热效益贡献。三是积极争取政策支持,疏导电热矛盾。继续落实煤电企业电价上调政策,持续跟踪高耗能企业名单,力争电价稳中有升。积极推动煤热价格联动机制,通过落实电价上浮和推动热价上涨消化煤价上涨对效益的冲击。

  一是聚焦持续保供、经济保供,全力落实发改委303号燃煤限价政策,全力推进中长期合同全覆盖manbet,切实将煤炭价格降下来、降到位。二是科学研判煤炭市场形势,把握好政策交替、季节转换等窗口期,动态优化进煤时机、进煤结构和煤炭库存。三是狠抓优质长协煤兑现,主动与长期合作的大型煤企对接落实有效优质煤源,抢抓机遇采购具有价格优势的进口煤,构建规范、稳定的市场煤补充供应渠道,多措并举全力争取保煤量、控煤价。

  一是加强设备管理,狠抓跑冒滴漏,提升查漏止损的技术和能力,夯实降耗增效基础。二是加强燃料厂内精益化管理,严把检质检斤入口关。科学制定掺烧方案,实现燃煤成本有效压降。三是推行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加强对标管理,充分修旧利废,实现降本增效。

  公司利用良好的银企关系,把握基准利率下浮的有利时机,加强与各金融机构的衔接合作,多渠道争取资金支持,助力公司持续经营。同时强化资金精益化管理,优化融资结构;充分利用能源保供、绿色发展等融资政策,有序置换高息贷款,在压降融资成本的同时严防资金断链风险。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若公司出现2023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继续为负值的情形,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13号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国喜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7日以短信、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一)同意《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同意《2022年财务决算及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同意《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同意《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等有关要求,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

  2.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 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以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之附件《第一百零一号 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等有关要求,对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

  2.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线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 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以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五)同意《关于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对本次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有利于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意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

  (六)同意《关于公司计提2022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对本次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同意《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对本次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主要是保证发电、供暖安全稳定用煤,补充长协煤源不足的结构性缺口;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能够有效提高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机组运行可靠性和安全性。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严格履行了公司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同意《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内控合规风险管理工作报告等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202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报告。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对本次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2022年度,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及时、有效的执行,合理控制了各种风险。随着新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出现和公司内部组织机构的不断优化调整,以及公司管控模式的不断完善,公司内控制度还将进一步完善和深化,为公司的快速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对本次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核销控股子公司其他应收款及坏账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同意核销控股子公司其他应收款及坏账准备。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对本次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报告,符合公正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董事会就上述事项所作的专项说明。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14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公司拟对部分固定资产、存货及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772,792,064.14元,影响利润减少499,136,264.14元。

  2023年4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2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如下:

  2022年12月28日,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下发《关于加强机组开机方式调整后运行管理的通知》,因公司控股子公司阜新金山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新热电公司)调整机组运行方式#1和#4机组已处于停运状态相关统计已不再列入考核。该事项将影响#1和#4机组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小于其账面价值。结合上述情况,阜新热电公司判断#1和#4机组产生减值迹象。

  为合理确认资产负债表日资产金额,阜新热电公司确认应对#1和#4号机组相关的514项资产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减值金额为434,235,936.82元。因此,2022年度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34,235,936.82元,影响2022年利润减少434,235,936.82元。

  阜新热电公司自2017年起开始连续亏损,截至2021年末5年累计亏损14.46亿元,平均每年亏损2.89亿元,2022年当年亏损3.23亿元(剔除非经营性损益),资产负债率高达231.13%。2022年12月28日,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下发《关于加强机组开机方式调整后运行管理的通知》,因阜新热电公司#1和#4机组已处于停运状态相关统计已不再列入考核。该事项影响#1和#4机组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小于其账面价值,阜新热电公司判断#1和#4机组产生减值迹象,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34,235,936.82元。

  综上,公司拟将对阜新热电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公司对阜新热电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成本273,655,800元,应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273,655,800元,对子公司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对公司总体利润无影响。

  公司各单位于2022年12月对全部固定资产进行了实地盘点、鉴定与价值评估,发现部分单位技术改造拆除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故对技术改造拆除固定资产执行减值测试,结果为应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7,996,804.72元,影响利润减少57,996,804.72元。

  公司各单位于2022年12月对全部存货进行了实地盘点、鉴定与价值评估,对价格下降或由于设备升级改造目前生产中已不需要的备品备件等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测试结果为公司各单位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903,522.60元,影响2022年度利润减少6,903,522.60元。详情见下表:

  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的会计信息更加可靠,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 独立董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坚持了稳健的会计原则,以规避财务风险、更能公允反映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为目的,确保了公司的规范运作manbet,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4.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2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此议案获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扫一扫关注 集团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