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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环manbet境下的环保舆情与媒体报道方式演变

  manbet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社会舆论格局逐渐发生改变,特别是社交媒体和自媒体,让每个普通人从受众的角色变为话题的传播者。同时,随着人民生活和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对环保健康和言论表达的诉求上升,以前没有过的环保生态抗议变得更加频繁,不断爆发环境生态舆情话题,特别是在一些城市重大化工项目中,常常出现“邻避效应”,爆发突发群体性抗议事件和环境次生灾害。不仅如此,周边环境中空气、水、土壤、食品、农牧业等的健康安全,都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热点。

  改革开放30多年,我国经济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由于资源耗费高、污染代价大、产业附加值低等等,吸取国际经验,粗放的“先发展、后治污”的经济发展方式不可持续。2014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史上最严格的环保法修订案”,新的生态环保理念已经成为社会共识和国家意志。据新华社报道,新环保法将于2015年元旦施行,“此举为深受环境问题困扰的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提供最有力环保法律后盾,有助于扭转伴随其经济快速发展而生的生态环境恶化趋势。”

  在这个背景下,我国环保领域公共议程正处于调整与震荡期。总体来看,目前亟需在各方博弈中加强信息公开与依法管理,建设公平、公开、高效的沟通渠道,政府、企业、NGO、媒体和网民等要提高新媒介素养,遵守媒体报道伦理,在健全的环保司法体系中,以科学理性的思维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通过分析近年来的环保舆情案例发现,媒体和网络舆论都发挥着十分突出而复杂的作用。但是,作为社会舆论机关,媒体失语、错位或出位的行为,也受到社会各界越来越多的审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新环保法明确规定:“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因此,面对新的舆论形势和法律环境,媒体要进一步做好环保舆情分析、研判和报道工作。

  我们首先选取了近年来若干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环境保护话题事件,抽取其中部分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和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报道(见上表)。研究的总样本数是来自主流媒体、市场化媒体和商业门户网站的100篇新闻报道。我们运用描述性统计和列联表相关分析的办法分析了这些媒体对重大环境话题的报道特点。

  据统计,环保舆情新闻来源分为:本报/网记者采访、整理自媒体报道、时评人、本报评论员、本网评论员以及其他来源(包括了党政官员和政府新闻网等)。

  据人民网舆情监测室统计,图1显示,除了本报/网记者采访这个传统的新闻来源,自媒体的信息超越了其他信息来源,成为市场化媒体和商业网站报道环境事件的重要新闻来源。首先,本网/报记者的原创性稿件是环保新闻的主要来源(52%)。其次manbet,新闻报道的第二大来源是自媒体信息的整理(19%)。第三,这些新闻报道的第三个重要来源是时评人(14%)。第四,本报/网评论员也是新闻报道一个重要的信息来源,分别占到样本中8%的比例和4%的比例。第五,包括了党政官员和政府新闻网的其他消息来源仅仅占到了样本3%的比例。

  图2是对样本中新闻报道的主题态度的描述性统计结果。结果显示,有28%的新闻报道涉及对政府在环保事件中表现的批评,或同时批评政府和企业在环境污染方面不可推卸的责任。首先,客观报道事件是环保舆情报道中最重要的主题态度(39%)。其次,质疑或者批评政府是样本中新闻报道比例第二高的主题态度(18%)。第三,17%的新闻报道主要是关切民生和尊重民意。第四,10%的新闻报道质疑或者批评政府和企业,有12%的新闻报道质疑或者批评企业。第五,只有4%的新闻报道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对政府监管责任的质疑,一度成为环保舆情热点,甚至超过企业,值得反思。政府也存在原环保法律体系框架下执行力不足等难言之隐。企业在利益的驱使下,放松了环保工作,产生自私与短视行为,甚至通过贿赂、拉拢政府人员,从而滋生了腐败。在新环境下,结合新环保法,政府拥有了更多的权力和腾挪空间,媒体的舆论监督空间、公民与社会组织环保公益诉讼力量得到加强,在综合作用下,预计舆论对于企业的批评将会逐步超过政府,污染问题的责任归属将更加精准,有利于扭转环保舆情恶性循环的局面。

  通过运用列联表法和描述性统计分析,可以进一步考察:(1)传统媒体类型和新闻报道消息来源之间的相互关系;(2)传统媒体类型和新闻报道主题态度之间的关系;(3)新闻报道的消息来源和主题态度之间的关系。

  表1显示,主流媒体相对市场化媒体有更高的比例采用本报/网记者的采访信息来报道环境线%的主流媒体采用了本报/网记者采访的信息;40.38%的市场化媒体采用了本报/网记者的采访信息。同时,市场化媒体比主流媒体有更高的比例采用自媒体信息和时评人的信息来报道环境线%的新闻报道采用了自媒体信息和17.31%的新闻报道采用了时评人的信息;主流媒体中只有13.33%的新闻报道采用了自媒体信息和4.44%的新闻报道采用了时评人的信息。

  表2显示,主流媒体相对于市场化媒体有更高的比例报道民生和尊重民意;客观报道环境事件;并提出建设性的建议。20%的主流媒体的新闻报道关切民生和尊重民意,46.67%的报道客观报道事件,6.67%的报道提出了建设性建议。比较来看,13.46%的市场化媒体的报道关切民生和尊重民意,32.69%的报道客观报道事件,没有提出建设性建议。

  市场化媒体的新闻报道有更高的比例质疑或者批评政府和企业。20.85%的市场化媒体报道主题态度是质疑或者批评政府,11.54%的新闻报道质疑或者批评政府和企业,13.46%的新闻报道质疑或者批评企业。主流媒体新闻报道统计显示,13.33%的报道质疑或者批评政府,8.89%的报道质疑或者批评政府和企业,4.4%的报道质疑或者批评企业。

  表3的结果表明本报/网记者采访的新闻报道的主题态度更多地客观报道事件。53.85%的本报/网记者采访的新闻报道的主题态度是客观报道事件,而45.45的自媒体信息的新闻报道的主题态度是客观报道事件。以自媒体信息和时评人为消息来源的新闻报道更倾向于质疑或者批评政府以及企业。31.82%自媒体信息新闻报道的主题态度、63.64%时评人的新闻报道的主题态度是质疑或者批评政府和企业。

  根据对样本的消息来源和主题态度的描述性统计分析,媒体对环境事件的新闻报道具有如下特点:

  首先,传统媒体日益成为自媒体信息的放大器。媒体的正规新闻报道越来越依赖自媒体的消息、看法、态度以及证据。特别是,市场化媒体比主流媒体更倾向使用自媒体的信息作为新闻报道的消息来源。媒体日益运用自媒体信息作为新闻报道的消息来源这一做法不仅肯定了自媒体信息的有效性,并且扩大了自媒体在公众中的舆论覆盖面与影响力。

  其次,媒体类型不同,新闻报道的主题态度和关注点也不同。具体来讲,主流媒体更关注民生和尊重民意、客观报道环境事件、分析事件深层原因和提出建设性的建议;市场化媒体的新闻报道则更倾向质疑或者批评政府和企业,调查事件处置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违法违规情节,反映民众和环境问题的遭遇与网民的多元化见解。不同的关注点表明主流媒体和市场化媒体在争夺设置议程的能力与侧重点不同。

  再次,运用自媒体信息和时评人信息的新闻报道更倾向于质疑或者批评政府。民间舆论场的信息通过媒体的报道实现了对政府的质疑和批评。市场化媒体更倾向于运用自媒体信息和时评人的信息以及言论,对于政府和企业的批判性更强。对于环保话题或事件更多呈现出碎片化、断面化或背景断裂,公共政策探讨价值不足。

  在多起环境污染话题,特别是重大项目抗议事件中,我们注意到,事发前后充斥着政民相互之间的不信任情绪。在过去,地方政府和企业管理行为也较为粗放简单,常常激化与当地民众和网民的矛盾,升级为线下行动和。近两年来,以江苏启东造纸厂排污项目和北京pm2.5话题为例,局部冲突出现缓和迹象。如果政府行为较为理性克制,企业环保责任意识增强,信息发布与舆情应对的主动性都得以提升,有一些干部还勇于开通微博与媒体和民众互动沟通,这就有利于解释环保公共治理的复杂性。

  舆情倾向性分析较大程度上反映出各方短期诉求,地方政府追求政绩和经济发展,企业强调利润最大化,民众希望环境舒适和健康,但从根本上来说,各方长期利益是一致的,是可调和、可持续的科学发展问题。对此,媒体要积极化解政民矛盾,打通政府、企业和民众的多元化舆论场。通过推动信息公开、良性沟通与对话,着眼于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媒体能够最终推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与环保生态改善的多赢局面。

  大量遭事件显示出,我国环保舆情背后是政府公信力下滑和信息透明度不足,企业社会责任与环保意识差,特别是普通民众科学素养的缺失和情绪化倾向十分突出。随着社会各界的重视与努力,这种局面正发生微妙的改变。

  2014年3月30日,广东茂名街头反PX群情激奋,这是继厦门、大连、宁波、彭州、昆明、什邡、启东等地后,群众抗议PX项目的又一事件。同一时间,上也上演了一场PX词条的“上甘岭争夺战”,以清华大学化工系学生为主的学院派,昼夜捍卫PX“低毒”属性长达5天。在“战斗”最激烈的4月2日晚,词条每过30分钟就会被刷新一次,吸引了多所高校学生的参与。其实,早在2012年宁波反PX运动期间,对PX是否危险的观念冲突,就始终是抗议热潮中一个引人注目的线分钟。百科网站作为普通网民知识科普的大众化平台,转而成了环保科学素养的训练平台。

  近年来,《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不断报道美国、日本、韩国等发达国家城市PX项目建设情况,为扭转公众对于重大化工项目的误解和恐惧做了不懈的努力。对于网民的情绪化言论和不科学的模糊认知,媒体应该坚持以科学理性的思维加以引导,坚守科学、真理与文明底线,让每一篇报道经得起历史和科学的检验。媒体要积极搭建社会化的平台,集纳专业人士的观点和相关知识,为网民提供专业判断。同时,对于各种不理性行为和网络暴力,要勇于表明立场,践行社会责任。

  面对环境问题的挑战,十八大提出“美丽中国、永续发展”的概念,并首次将生态文明写入党章。在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中,生态文明建设成为重要的改革议题之一,并提出“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我国环保法律体系包括30多部相关法律和90多部行政法规,环保体系也正在加速完善中。2013年6月份公布和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严重污染环境”的单位或个人将在刑法框架内惩治,而且惩治的力度是“从重从高”,《解释》还将紫金矿业污染案,澄江锦业污染案等作为环境污染犯罪典型案例进行详解。

  特别是,2011年环保法的修改被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的立法计划,之后历经四次审议、两次公开征求意见,终于在2014年4月24日尘埃落定。新环保法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对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完善了环境保护基本制度,强化了企业污染防治责任,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制裁,还就政府、企业公开环境信息与公众参与、监督环境保护作出了系统规定,法律条文也从原来的47条增加到70条,增强了法律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对此,通过大量个案和连续报道,媒体有责任潜移默化地提升社会各界的环保和法律意识。

  面对市场竞争与经营压力,市场化运作的媒体或记者个人也容易受到商业力量或集团利益的影响,甚至出现有偿新闻、敲诈欺诈等违法行为。近年曝光的一些新闻媒体及其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尤其在环保领域经常发生。据《人民日报》报道,中国经济时报社记者站及记者敲诈勒索就是一起典型案件。2011年春,郗永丰、刘云涛收受河南兰考县某企业共5000元现金后,未对该企业涉嫌污染等问题进行公开报道。②

  再如,2013年1月,据《德州晚报》报道,“乐陵籍假记者借负面报道敲诈企业三次敲诈被识破”。不难发现,类似案例多少带有“黑吃黑”色彩。企业污染,政府监管不力,假记者浑水摸鱼。有评论认为,现实中这样的例子多得惊人,舆论依法曝光,保证了公共利益最大化。随着我国环保法律意识的提升,环保事业更容易形成良性循环,企业守法、政府尽责,媒体积极地保驾护航。

  在公众普遍关注的环保领域,媒体要始终把真实性原则放在第一位,对于网上流传的各种不实言论,媒体应该及时求证、辟谣和纠偏。防止有不法分子借“科普”之名、行编造传播虚假信息之实,以设置营销骗局。比如,“自来水里的避孕药”、“舟山人头发里汞超标”、“南京猪肉含铅超标”、“惠州猪肝铜超标”等不实信息,就曾引发网络恐慌。2013年9月28日,据北京市公安局公布,虚假信息编造者、知名“环保专家”董良杰就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有媒体报道,近年来粗涉舆论监督、打击举报人的事例大量发生。2010年,《第一财经日报》报道某企业污染事件的记者邵芳卿家属日前驾车时遭遇撞车,驾驶室门被撞烂;揭开某污染企业公关记者情节的中国青年报记者陈强,其家属车辆也被人撞,引发媒体关注。另据《中国青年报》2013年9月3日报道,湖北钟祥市两村民获污染企业协议赔偿后,被控以敲诈勒索罪,成为热点环保司法案例,相关罪名成为一些政府机关和不法企业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法律利器”。《检察日报》对此评论称:“依法驯服权力,让举报人后顾无忧。”对此,我国对媒体记者和举报人合法行为的保护力度越来越强。2012年,新《民事诉讼法》将环境公益诉讼纳入其中,这预示着一个维护社会公益的“环境公益诉讼”新环境的出现。

  据报道,在环保产业业界也存在监督死角,比如县以下的乡镇,一些小企业小作坊难以被监管队伍覆盖,违法排污屡禁不止,另一个是央企和上市公司,“关系网”根深蒂固、“高耸入天”,媒体曝光和环保罚单对其而言不过一阵微风,很快归于平静。③然而,媒体要推动政府和企业履行环保责任,就要努力做好舆论监督,为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并行不悖营造更好的舆论氛围。

  新环保法提出了对举报人合法权益的保护,鼓励公民、法人和组织环保举报,明确企业有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职责。这些都为媒体和社会的环保监督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不再游走于模糊地带,是对社会舆论监督的强大支持。

  在环保事件中,面对新媒体和网民言论的多元化冲击,传统媒体在舆论竞争中,有时处于网络舆论的下风。但坚持理性负责和严肃的主流媒体风格,以观点取胜,恰恰是传统媒体的价值底线与核心竞争力所在。无论社交媒体多么发达,网络观点市场多么繁荣,在全媒体转型中,科学性、思想性与价值判断仍然是主流媒体的核心竞争力所在。

  (作者刘鹏飞系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副秘书长;张浩系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助理分析师)

  ①对100个新闻样本,去掉新闻来源为政府网站公告、全文转载文章(非原创)、党政干部发言内容的3篇,余下为主流媒体和市场化媒体报道,共97篇。

  ③李明:《根治大公司环境污染靠什么》,《经济观察报》2013年8月23日。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社会舆论格局逐渐发生改变,特别是社交媒体和自媒体,让每个普通人从受众的角色变为话题的传播者。同时,随着人民生活和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对环保健康和言论表达的诉求上升,以前没有过的环保生态抗议变得更加频繁,不断爆发环境生态舆情话题,特别是在一些城市重大化工项目中,常常出现“邻避效应”,爆发突发群体性抗议事件和环境次生灾害。不仅如此,周边环境中空气、水、土壤、食品、农牧业等的健康安全,都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热点。

  改革开放30多年,我国经济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由于资源耗费高、污染代价大、产业附加值低等等,吸取国际经验,粗放的“先发展、后治污”的经济发展方式不可持续。2014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史上最严格的环保法修订案”,新的生态环保理念已经成为社会共识和国家意志。据新华社报道,新环保法将于2015年元旦施行,“此举为深受环境问题困扰的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提供最有力环保法律后盾,有助于扭转伴随其经济快速发展而生的生态环境恶化趋势。”

  在这个背景下,我国环保领域公共议程正处于调整与震荡期。总体来看,目前亟需在各方博弈中加强信息公开与依法管理,建设公平、公开、高效的沟通渠道,政府、企业、NGO、媒体和网民等要提高新媒介素养,遵守媒体报道伦理,在健全的环保司法体系中,以科学理性的思维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通过分析近年来的环保舆情案例发现,媒体和网络舆论都发挥着十分突出而复杂的作用。但是,作为社会舆论机关,媒体失语、错位或出位的行为,也受到社会各界越来越多的审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新环保法明确规定:“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因此,面对新的舆论形势和法律环境,媒体要进一步做好环保舆情分析、研判和报道工作。

  我们首先选取了近年来若干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环境保护话题事件,抽取其中部分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和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报道(见上表)。研究的总样本数是来自主流媒体、市场化媒体和商业门户网站的100篇新闻报道。我们运用描述性统计和列联表相关分析的办法分析了这些媒体对重大环境话题的报道特点。

  据统计,环保舆情新闻来源分为:本报/网记者采访、整理自媒体报道、时评人、本报评论员、本网评论员以及其他来源(包括了党政官员和政府新闻网等)。

  据人民网舆情监测室统计,图1显示,除了本报/网记者采访这个传统的新闻来源,自媒体的信息超越了其他信息来源,成为市场化媒体和商业网站报道环境事件的重要新闻来源。首先,本网/报记者的原创性稿件是环保新闻的主要来源(52%)。其次,新闻报道的第二大来源是自媒体信息的整理(19%)。第三,这些新闻报道的第三个重要来源是时评人(14%)。第四,本报/网评论员也是新闻报道一个重要的信息来源,分别占到样本中8%的比例和4%的比例。第五,包括了党政官员和政府新闻网的其他消息来源仅仅占到了样本3%的比例。

  图2是对样本中新闻报道的主题态度的描述性统计结果。结果显示,有28%的新闻报道涉及对政府在环保事件中表现的批评,或同时批评政府和企业在环境污染方面不可推卸的责任。首先,客观报道事件是环保舆情报道中最重要的主题态度(39%)。其次,质疑或者批评政府是样本中新闻报道比例第二高的主题态度(18%)。第三,17%的新闻报道主要是关切民生和尊重民意。第四,10%的新闻报道质疑或者批评政府和企业,有12%的新闻报道质疑或者批评企业。第五,只有4%的新闻报道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对政府监管责任的质疑,一度成为环保舆情热点,甚至超过企业,值得反思。政府也存在原环保法律体系框架下执行力不足等难言之隐。企业在利益的驱使下,放松了环保工作,产生自私与短视行为,甚至通过贿赂、拉拢政府人员,从而滋生了腐败。在新环境下,结合新环保法,政府拥有了更多的权力和腾挪空间,媒体的舆论监督空间、公民与社会组织环保公益诉讼力量得到加强manbet,在综合作用下,预计舆论对于企业的批评将会逐步超过政府,污染问题的责任归属将更加精准,有利于扭转环保舆情恶性循环的局面。

  通过运用列联表法和描述性统计分析,可以进一步考察:(1)传统媒体类型和新闻报道消息来源之间的相互关系;(2)传统媒体类型和新闻报道主题态度之间的关系;(3)新闻报道的消息来源和主题态度之间的关系。

  表1显示,主流媒体相对市场化媒体有更高的比例采用本报/网记者的采访信息来报道环境线%的主流媒体采用了本报/网记者采访的信息;40.38%的市场化媒体采用了本报/网记者的采访信息。同时,市场化媒体比主流媒体有更高的比例采用自媒体信息和时评人的信息来报道环境线%的新闻报道采用了自媒体信息和17.31%的新闻报道采用了时评人的信息;主流媒体中只有13.33%的新闻报道采用了自媒体信息和4.44%的新闻报道采用了时评人的信息。

  表2显示,主流媒体相对于市场化媒体有更高的比例报道民生和尊重民意;客观报道环境事件;并提出建设性的建议。20%的主流媒体的新闻报道关切民生和尊重民意,46.67%的报道客观报道事件,6.67%的报道提出了建设性建议。比较来看,13.46%的市场化媒体的报道关切民生和尊重民意,32.69%的报道客观报道事件,没有提出建设性建议。

  市场化媒体的新闻报道有更高的比例质疑或者批评政府和企业。20.85%的市场化媒体报道主题态度是质疑或者批评政府,11.54%的新闻报道质疑或者批评政府和企业,13.46%的新闻报道质疑或者批评企业。主流媒体新闻报道统计显示,13.33%的报道质疑或者批评政府,8.89%的报道质疑或者批评政府和企业,4.4%的报道质疑或者批评企业。

  表3的结果表明本报/网记者采访的新闻报道的主题态度更多地客观报道事件。53.85%的本报/网记者采访的新闻报道的主题态度是客观报道事件,而45.45的自媒体信息的新闻报道的主题态度是客观报道事件。以自媒体信息和时评人为消息来源的新闻报道更倾向于质疑或者批评政府以及企业。31.82%自媒体信息新闻报道的主题态度、63.64%时评人的新闻报道的主题态度是质疑或者批评政府和企业。

  根据对样本的消息来源和主题态度的描述性统计分析,媒体对环境事件的新闻报道具有如下特点:

  首先,传统媒体日益成为自媒体信息的放大器。媒体的正规新闻报道越来越依赖自媒体的消息、看法、态度以及证据。特别是,市场化媒体比主流媒体更倾向使用自媒体的信息作为新闻报道的消息来源。媒体日益运用自媒体信息作为新闻报道的消息来源这一做法不仅肯定了自媒体信息的有效性,并且扩大了自媒体在公众中的舆论覆盖面与影响力。

  其次,媒体类型不同,新闻报道的主题态度和关注点也不同。具体来讲,主流媒体更关注民生和尊重民意、客观报道环境事件、分析事件深层原因和提出建设性的建议;市场化媒体的新闻报道则更倾向质疑或者批评政府和企业,调查事件处置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违法违规情节,反映民众和环境问题的遭遇与网民的多元化见解。不同的关注点表明主流媒体和市场化媒体在争夺设置议程的能力与侧重点不同。

  再次,运用自媒体信息和时评人信息的新闻报道更倾向于质疑或者批评政府。民间舆论场的信息通过媒体的报道实现了对政府的质疑和批评。市场化媒体更倾向于运用自媒体信息和时评人的信息以及言论,对于政府和企业的批判性更强。对于环保话题或事件更多呈现出碎片化、断面化或背景断裂,公共政策探讨价值不足。

  在多起环境污染话题,特别是重大项目抗议事件中,我们注意到,事发前后充斥着政民相互之间的不信任情绪。在过去,地方政府和企业管理行为也较为粗放简单,常常激化与当地民众和网民的矛盾,升级为线下行动和。近两年来,以江苏启东造纸厂排污项目和北京pm2.5话题为例,局部冲突出现缓和迹象。如果政府行为较为理性克制,企业环保责任意识增强,信息发布与舆情应对的主动性都得以提升,有一些干部还勇于开通微博与媒体和民众互动沟通,这就有利于解释环保公共治理的复杂性。

  舆情倾向性分析较大程度上反映出各方短期诉求,地方政府追求政绩和经济发展,企业强调利润最大化,民众希望环境舒适和健康,但从根本上来说,各方长期利益是一致的,是可调和、可持续的科学发展问题。对此,媒体要积极化解政民矛盾,打通政府、企业和民众的多元化舆论场。通过推动信息公开、良性沟通与对话,着眼于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媒体能够最终推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与环保生态改善的多赢局面。

  大量遭事件显示出,我国环保舆情背后是政府公信力下滑和信息透明度不足,企业社会责任与环保意识差,特别是普通民众科学素养的缺失和情绪化倾向十分突出。随着社会各界的重视与努力,这种局面正发生微妙的改变。

  2014年3月30日manbet,广东茂名街头反PX群情激奋,这是继厦门、大连、宁波、彭州、昆明、什邡、启东等地后,群众抗议PX项目的又一事件。同一时间,上也上演了一场PX词条的“上甘岭争夺战”,以清华大学化工系学生为主的学院派,昼夜捍卫PX“低毒”属性长达5天。在“战斗”最激烈的4月2日晚,词条每过30分钟就会被刷新一次,吸引了多所高校学生的参与。其实,早在2012年宁波反PX运动期间,对PX是否危险的观念冲突,就始终是抗议热潮中一个引人注目的线分钟。百科网站作为普通网民知识科普的大众化平台,转而成了环保科学素养的训练平台。

  近年来,《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不断报道美国、日本manbet、韩国等发达国家城市PX项目建设情况,为扭转公众对于重大化工项目的误解和恐惧做了不懈的努力。对于网民的情绪化言论和不科学的模糊认知,媒体应该坚持以科学理性的思维加以引导,坚守科学、真理与文明底线,让每一篇报道经得起历史和科学的检验。媒体要积极搭建社会化的平台,集纳专业人士的观点和相关知识,为网民提供专业判断。同时,对于各种不理性行为和网络暴力,要勇于表明立场,践行社会责任。

  面对环境问题的挑战,十八大提出“美丽中国、永续发展”的概念,并首次将生态文明写入党章。在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中,生态文明建设成为重要的改革议题之一,并提出“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我国环保法律体系包括30多部相关法律和90多部行政法规,环保体系也正在加速完善中。2013年6月份公布和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严重污染环境”的单位或个人将在刑法框架内惩治,而且惩治的力度是“从重从高”,《解释》还将紫金矿业污染案,澄江锦业污染案等作为环境污染犯罪典型案例进行详解。

  特别是,2011年环保法的修改被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的立法计划,之后历经四次审议、两次公开征求意见,终于在2014年4月24日尘埃落定。新环保法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对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完善了环境保护基本制度,强化了企业污染防治责任,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制裁,还就政府、企业公开环境信息与公众参与、监督环境保护作出了系统规定,法律条文也从原来的47条增加到70条,增强了法律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对此,通过大量个案和连续报道,媒体有责任潜移默化地提升社会各界的环保和法律意识。

  面对市场竞争与经营压力,市场化运作的媒体或记者个人也容易受到商业力量或集团利益的影响,甚至出现有偿新闻、敲诈欺诈等违法行为。近年曝光的一些新闻媒体及其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尤其在环保领域经常发生。据《人民日报》报道,中国经济时报社记者站及记者敲诈勒索就是一起典型案件。2011年春,郗永丰、刘云涛收受河南兰考县某企业共5000元现金后,未对该企业涉嫌污染等问题进行公开报道。②

  再如,2013年1月,据《德州晚报》报道,“乐陵籍假记者借负面报道敲诈企业三次敲诈被识破”。不难发现,类似案例多少带有“黑吃黑”色彩。企业污染,政府监管不力,假记者浑水摸鱼。有评论认为,现实中这样的例子多得惊人,舆论依法曝光,保证了公共利益最大化。随着我国环保法律意识的提升,环保事业更容易形成良性循环,企业守法、政府尽责,媒体积极地保驾护航。

  在公众普遍关注的环保领域,媒体要始终把真实性原则放在第一位,对于网上流传的各种不实言论,媒体应该及时求证、辟谣和纠偏。防止有不法分子借“科普”之名、行编造传播虚假信息之实,以设置营销骗局。比如,“自来水里的避孕药”、“舟山人头发里汞超标”、“南京猪肉含铅超标”manbet、“惠州猪肝铜超标”等不实信息,就曾引发网络恐慌。2013年9月28日,据北京市公安局公布,虚假信息编造者、知名“环保专家”董良杰就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有媒体报道,近年来粗涉舆论监督、打击举报人的事例大量发生。2010年,《第一财经日报》报道某企业污染事件的记者邵芳卿家属日前驾车时遭遇撞车,驾驶室门被撞烂;揭开某污染企业公关记者情节的中国青年报记者陈强,其家属车辆也被人撞,引发媒体关注。另据《中国青年报》2013年9月3日报道,湖北钟祥市两村民获污染企业协议赔偿后,被控以敲诈勒索罪,成为热点环保司法案例,相关罪名成为一些政府机关和不法企业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法律利器”。《检察日报》对此评论称:“依法驯服权力,让举报人后顾无忧。”对此,我国对媒体记者和举报人合法行为的保护力度越来越强。2012年,新《民事诉讼法》将环境公益诉讼纳入其中,这预示着一个维护社会公益的“环境公益诉讼”新环境的出现。

  据报道,在环保产业业界也存在监督死角,比如县以下的乡镇,一些小企业小作坊难以被监管队伍覆盖,违法排污屡禁不止,另一个是央企和上市公司,“关系网”根深蒂固、“高耸入天”,媒体曝光和环保罚单对其而言不过一阵微风,很快归于平静。③然而,媒体要推动政府和企业履行环保责任,就要努力做好舆论监督,为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并行不悖营造更好的舆论氛围。

  新环保法提出了对举报人合法权益的保护,鼓励公民、法人和组织环保举报,明确企业有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职责。这些都为媒体和社会的环保监督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不再游走于模糊地带,是对社会舆论监督的强大支持。

  在环保事件中,面对新媒体和网民言论的多元化冲击,传统媒体在舆论竞争中,有时处于网络舆论的下风。但坚持理性负责和严肃的主流媒体风格,以观点取胜,恰恰是传统媒体的价值底线与核心竞争力所在。无论社交媒体多么发达,网络观点市场多么繁荣,在全媒体转型中,科学性、思想性与价值判断仍然是主流媒体的核心竞争力所在。

  (作者刘鹏飞系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副秘书长;张浩系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助理分析师)

  ①对100个新闻样本,去掉新闻来源为政府网站公告、全文转载文章(非原创)、党政干部发言内容的3篇,余下为主流媒体和市场化媒体报道,共97篇。

  ③李明:《根治大公司环境污染靠什么》,《经济观察报》201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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