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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这场新闻发布会信息量太大请围manbet观!

  manbet4月14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我市实施《黑龙江省电动车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周秀勇围绕“我市实施《黑龙江省电动车管理条例》具体措施”做主旨发布:《黑龙江省电动车管理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对推动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解决电动车行业发展、管理和使用突出问题,助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具有积极作用和重要意义,也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管理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

  《条例》中电动自行车指的是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性质。

  我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时间将于5月1日启动,10月31日前为集中登记上牌时间。集中登记上牌结束后,将对电动自行车登记进行常态化管理。为满足群众需求,我市共设立20处临时登记网点,鸡冠区6处,鸡东县、密山市、manbet虎林市各3处,其余各区设立1处。网点地址等详细信息,manbet会在“鸡西交警”微信公众号、鸡西新闻网等媒体平台及时发布,也会在网点门前显著位置设立提示告知牌,引导群众前来办理。

  此次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的范围是所有电动自行车,包括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和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但不包括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范围的电动摩托车和低速电动车。manbet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

  关于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的流程及相关规定,周秀勇介绍说: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在购买车辆后三十日内申请办理非机动车登记,需要携带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身份证、购车凭证和合格证书,直接到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网点,现场提交材料,交验车辆,工作人员审查材料、核验车辆,对符合规定的进行受理、采集信息,顺序发放号牌,完成登记。登记前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携带购车发票和合格证书。

  对于《条例》施行前已购买的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和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摩托车、低速电动车实施过渡期管理,其所有人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六个月内,到所在地临时登记服务网点免费领取通行识别码。领取通行识别码的,在本条例施行之日起三年内上道路行驶;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按照省公安厅的要求,对于2023年5月1日前购买电动车的,因保管不善无法提供电动车相关凭证、证明的,2023 年10月31日之前允许容缺办理,需要电动车所有人提供车辆合法来源承诺书、生产厂家或者销售单位出具的包含厂牌型号、整车编码、电动机编码、整车质量、最高设计车速等参数证明,即可办理登记。

  周秀勇还介绍了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的相关规定。在电动车登记备案期间,交警部门将加大电动车安全管理力度,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源头上防、路面上控,多措并举,全力保障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同时还详细介绍了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要遵守的规定,如:应当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儿童安全座椅;骑行时不得浏览电子设备、不得超速、逆向、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部门发出倡议:希望广大驾驶人文明行驶、遵守交规,共创一个安全、畅通、manbet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

  鸡冠区政府副区长杜晓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级调研员梅锡峰、manbet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丁宁、中国人保财险鸡西市分公司副总经理王继超,分别回答了记者提出的:《条例》施行之后,政府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来规范电动车日常管理、电动自行车发生火灾产生的危害、鸡西地区电动自行车市场情况及下步监管措施、电动自行车是否有保险等问题。

  黑龙江日报、黑龙江广播电视台、鸡西日报、鸡西电视台、鸡西人民广播电台、鸡西新闻网、龙煤鸡矿公司新闻中心等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了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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